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公告
为加强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本次检查的项目共计26项,其中工程类项目9项,服务类项目6项,货物类项目11项,涉及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12家。
二、监督评价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评标过程、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内容。
三、发现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备。个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法务管理、采购需求管理、质疑答复管理等方面制度。
(二)人员及培训情况不理想。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员工培训不重视,内部培训或培训次数较少。
(三)采购文件归档不完整。个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未将录音录像资料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的现象。
四、监督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12家参评代理机构得分≥80分的有7家,占比58.34%;得分60分--80分的有4家,占比33.33%。得分<60分的有1家,占比8.33%。
针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已告知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并要求通过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人员培训,优化业务流程,妥善完整保存政府采购档案等措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