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3年7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了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考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呼财购〔2023〕9号),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分别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活动工作效果、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评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抽查政府采购文件及音视频资料、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调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开评标资料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情况

(一)项目采购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53项,此次监督评价工作共抽取了24个项目,抽查比例为45.28%,涉及预算金额39772.59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3个,单一来源2个,询价2个,竞争性磋商7个;涉及质疑项目11个,其中投诉项目3个,占质疑项目比例为27.27%。

(二)电子卖场

2022年度,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共3720项,此次监督评价工作抽取了202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抽查比例为5.43%,涉及预算金额2936.62万元;其中:直接订购98个,定点服务(直购)81个,网上议价10个,网上竞价8个,定点服务(定点竞价)2个,网上询价2个,定点服务(竞价)1个;涉及质疑项目8个。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但在组织采购活动中、电子卖场监管过程中,也存在如下问题: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定不规范;对采购人存在的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没有起到提醒、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的专业服务,例如:招标文件以企业成立年限、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盈利能力等条件作为加分项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意向公开未到30天、意向公开内容与实际不符,合同签订不规范、超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未盖章等问题。

四、考评结果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考评等级为良好。

五、意见建议

建议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发挥集采机构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加强对电子卖场监督管理,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提升质疑答复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集中采购业务专业化水平。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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