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提升财政服务效能
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包头市财政局始终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以“有解思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财政服务效能,持续助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要做法 (一)依托“互联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率先上线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实现“CA证书互认、一地注册全区通用”,全面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实现了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国库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业务,实现跨盟市、跨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地区,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缓解特定领域专家不足的困扰,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围标串标。列入自治区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试点地区,全面开展质疑、投诉、行政裁决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充分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独家增设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监控查看开评标现场。 (二)平台互通共享,畅通信息渠道 实现与“信用中国”“政务服务”“蒙速办”“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资源互通共享。严格落实无意向不采购政策,在自治区率先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全面常态化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各类专题馆供应商。 (三)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出台《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率先提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取消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预付款制度,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压缩采购过程各环节工作时限和投诉受理时间,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贷”合同融资平台,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在线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支持企业发展。 (四)发挥政策功能,支持重点产业 全力落实国家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阶段性提高预留比例和价格扣除,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预留国家“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搭建包头市乡村振兴馆,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五)丰富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通过45项指标对各采购当事人进行诚信互评,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了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创造了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完善系统监督预警规则,实时提醒规范各类采购当事人。印发《包头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采购主体的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电子化交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取得成效 (一)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成效突显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减流程、减材料、优环境,为企业打通政府采购市场路径,实现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真正意义的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城市圈不断扩大,与区外哈尔滨市,区内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9个盟市实现评审区域“多地”联动专家资源共享,已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44项,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地区。 (二)政府采购交易和金融服务优化 累计减轻企业负担标书费超2000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超6亿元。率先为供应商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共有7家金融机构实现放贷,已累计为中标供应商完成授信上亿元,受益企业近百家,成为自治区受益企业和放贷金额最多的盟市。2023上半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项目占全部采购项目的比重为6.62%,较上年增加1.1个百分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政府采购工作时限大幅压减 鼓励采购人将中标结果确定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时间由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力争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力争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支付时间在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基础上压缩为10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受理通知书和送达通知书的时间由国家规定的5个和8个工作日内,合并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政府采购政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2023年上半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96175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77.25%,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振中小企业对市场的信心;采购节能、节水产品3753万元,占同品目的96.77%,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比,以绿色采购促进包头市“双碳”工作落实;采购环保标志产品5843万元,占同品目的85.88%,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23年全市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达268.35万元,较上年增长6.1%,支持乡村振兴。 (五)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有效发挥 一是针对采购人合同备案超时、资金支付不及时、落实采购政策有偏差等问题,通过下达提示函、关注函或通报等方式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职,规范采购行为。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随机抽取3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集采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规范其代理行为。三是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施优胜劣汰机制,常态化征集评审专家,广泛征集优秀人才。2022年入库具备高级职称专家55人。同时,核查现有专家履职、信用评价、申报专业及参培考试等情况,对不合规的69名专家予以失效处理。四是清理涉及有违公平待遇的合同期内政府采购项目76个,涉及243家供应商。五是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2012家经销商上架的28014个商品的价格进行监测,监测过程中发现有142家供应商上架的261个商品价格超出自治区合理价,并对超出自治区合理价的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六)政府采购宣传培训有力有效 制作印发法规汇编电子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及上门送学,组织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召开了开门纳谏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多次被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报和包头日报等媒体采集。特别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报“市县局长谈采购”专栏首篇的《这里的政采营商环境“包你满意”——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受到上级好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专门制作动漫视频提高“知识竞赛”的社会参与度,经统计全市共有1400多人参赛,位列自治区第二。 经过不懈努力,包头市荣获全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表现优秀城市;2023年荣获全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全区营商环境评估结果显示,包头市政府采购指标位列自治区第二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包头市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来 源: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