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承担满洲里市政府采购业务的1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本次监督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为基础,共抽取了16家代理机构作为被监督评价对象,抽查采购项目47个。每家代理机构抽取5个采购项目,不足5个项目的全部检查。
二、监督评价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意向、代理协议(包含代理业务范围、内容)、采购需求、招标(采购)文件、信息发布(包含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变更公告、废标公告及验收公告)、开评标资料、保证金收取与退还、政府采购合同与履约验收、质疑处理、音视频资料、档案管理等内容。
三、发现主要问题
通过有关代理机构自查和检查工作组对项目资料档案等进行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人员及培训情况、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代理委托、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开评标、政府采购合同与履约验收、音视频资料等环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制度不完备,风险防控不到位。个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相关管理制度。
(二)人员及培训情况不理想,缺少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培训。
(三)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部分项目存在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采购项目类别定义错误、特定资格条件设定不合理和存在缺陷、所属行业不合理、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等问题。
(四)部分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代理机构对评审结果未进行校对、复核。
(五)多数项目缺少履约验收资料,多数代理机构未能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
(六)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完善。
四、监督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16家参评代理机构,得分80分(含)以上的有4家,占比25.00%;70分≤得分<80分有9家,占比56.25%;60分≤得分<70分的有3家,占比18.75%。
本次监督评价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公示,同时针对监本次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分别反馈相关代理机构并督促限期整改。
满洲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