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结果公告
一、考核评价对象及内容
考评对象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对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全部采购项目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分为单位内部管理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政府采购工作效果、职业素质、公用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2个具体评价内容。
二、考核评价方式
考评工作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考评由各集中采购机构开展自查自评,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评价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现场核查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在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平台信息抽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评工作。
三、考核评价结果
考评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90分,90分>良好≥80分,80分>中等≥60分,差<60分。最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得分为92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