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力度 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本文者王丛虎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聘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主任文章将发表于《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5年第1期。


10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会议要求,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同时还要加大推进对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真正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以更高经济效率推动各地更好发展。

从实践上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其目的就是要为各类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让各类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自由发展、优胜劣汰。从理论上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也是要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自我革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仅要提供统一可行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还要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统一、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更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实现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统一。

不言自明,在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上,以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所有权和矿产权出让、药品和医疗器械购买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占据着主导地位。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上能否摈除地方保护、实现公平竞争则直接影响着全国的统一大市场的实现。这是因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中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无疑引领着非公共资源的商品、要素流通市场的方向。为此,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妨碍公平竞争的专项整治工作则显得尤为重要。

应该看到,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更多了考虑了本地利益,有的直接通过行政手段赋予本地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的垄断地位,有的通过行政手段对非本地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为采取选择性执法,也有的甚至直接阻碍其他地区的企业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由于自然条件,发展基础等诸多因素,在政府竞争中无望取得好成绩,则不积极作为,甚至出现对外地中标本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企业采取“竭泽而渔”等行为。所有这些现象都无疑是在从事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的行为,这种行为所引起的行政性垄断性市场壁垒,不仅阻碍了要素市场资源流动,更是破坏了统一大市场建设。

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里的一些新气象,如各地为了积极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开展了跨省域的合作创新与市场拓展,建立起了黄河流域九省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盟、长三角省域公共资源交易联盟、成渝公共资源交易联盟等。其目的就是要确保跨域间要素资源制度和技术规则的统一与完善等。除此之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还在积极推动流程再造和交易规则的统一、国家标准化建设、数字认证的统一与联通、第三方平台或工具软件的市场路径等等。

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已经开启了建设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积极行动,也必将能带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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