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强化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其执业行为,全力提升工作效能与服务品质,深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我局对市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工作开展了考评工作。现将此次考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及内容

考核评价对象为满洲里市政府采购中心,考评主要内容为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内部管理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工作效果和职业素质等方面,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考评内容分为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共30个具体评价内容。满洲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个,全部作为检查对象。

二、考核评价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检查政府采购文件及音视频资料、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调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开评标资料进行考核评价。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此次监督考核工作中,集中采购机构对考核给予了充分重视,依据相关标准认真开展自评,精心筹备考核所需资料,并积极配合监督考核工作。在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诸多方面,基本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序组织采购活动。考核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部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人员培训欠缺,在岗工作人员参与学习培训的机会较少。三是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管理混乱,部分项目的开评标现场管理问题突出,人员随意进出,通讯工具使用缺乏管控。四是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档案管理缺失,部分项目缺失评标录音录像资料。五是监控设备不完善,时间与北京时间不一致,收录的声音杂音多、不清晰,且音画不同步。

四、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自查和现场考评结果,2023年度满洲里市政府采购中心考评等级为良好。

五、意见建议

(一)健全采购管理制度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最新要求,对现有制度开展拉网式梳理,明确制度中不符合当下政策导向、存在模糊条款或执行困难的部分。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与政策要点进行修订,保证各项制度在内容上与国家政策无缝对接,形式上逻辑清晰、规范统一,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二)深化开评标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流程中的关键作用和资源整合优势,搭建开评标全程的管理机制。配备专人实时监督,通过提前预警、及时纠错,有效防范质疑和投诉风险,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力度

综合运用线上课程平台、线下集中授课、不定期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为从业人员提供涵盖法律法规、操作实务、行业前沿动态等高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效果跟踪反馈机制,根据培训后的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表现调整培训策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满洲里市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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